临近年未很多企业的职工都在晒企业发放的年终奖,年终奖是企业对职工一年来工作的一种奖励,而年终奖一般会依据职工当年的工作表现发放的,那么年终奖是一定要干满一年才发的吗?年终奖一般是月薪的几倍?下面由律科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总的来说,在公司还没有做满一年的新员工不一定有年终奖。年终奖是福利中的一种,不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终奖要由合同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决定,即使有年终奖,也是按照你的入职月份占比来进行发放的。否则,发不发年终奖,还有发多少,全凭老板的业界良心啦。工作不到一年能拿年终奖吗 入职未满一年的年终奖怎么算。
作为新员工,你可以先去问问自己的同事关于年终奖方面的事宜。发不发年终奖还要看你来了公司多久,是快一年还是半年,还是一两个月,一般来讲,快一年的话可能会有年终奖。另外,你还要考虑到公司的性质,是国企、事业单位、外企,还是私企。
通常比较有钱的单位发年终奖的可能性较大。同时,还要结合公司的年终业绩、公司的福利政策和个人的业绩考核这些方面。年终效益好的企业,发放年终奖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大的。
总而言之,年终奖是薪酬福利的形式之一,但是它并不是法律概念。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法规中会规定年终奖如何处理,是否一定要发放。工作不到一年能拿年终奖吗 入职未满一年的年终奖怎么算。
它也不是薪酬的必备项目,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支付年终奖。但无论如何,所有给年终奖的单位,都期望能对年终奖的发放掌握一定的灵活性,即可以控制给哪些人年终奖,给多少年终奖。
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年终奖是否发放,并未写入劳动法中,意思就是,他并非企业必须给的一个福利或者奖金。有的企业效益好,所以有,并且很多,企业效益不好,则没有。
有的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工作满一年,才有年终奖;有的企业,刚去的员工,同样享有年终奖,关键看企业的制度规定和老板的发放力度,还有他的心情吧
多数企业是会根据工作的时间折算的,比如平均拿一个月的年终奖,如果你工作了半年,就拿半个月的。
年终奖是公司自己规定的,一般是两倍。有些是年底双薪,有些是三薪。有些是红包,不固定。
年终奖的计算方法
1、目前法律并未对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做出特殊规定。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无约定,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奖金发放规定的,则据奖金发放制度执行。
2、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方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年终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取得年终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将工资与年终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年终奖金与双薪同一个月内发放时,将所发的双薪与年终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年关将至,许多公司都会给员工发放一定数额和形式的年终奖金,以此来将领员工一年以来的辛勤工作。而年终奖金的发放,实际上并不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及多少,全看老板心情,但对于年终奖的发放,实际上法律方面还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劳动法关于年终奖发放的规定:发放年终奖的“三项基本规则”
规则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约定说了算
法律法规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做出具体的规定,年终奖是企业给予员工的年终奖励,属于企业自主管理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考虑是否发放以及如何发放。但是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可见年终奖也是工资的一部分,如果劳动合同里面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单位就应按时足额发放。还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根据劳动者的业绩支付年终奖,即年终奖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成绩发放,当然有的公司发放年终奖还将综合考量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员工所在的岗位级别,但是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在发放评估中至关重要,如某某级别的员工按照当年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再结合当年经营单位盈利状况,按规定的比例可提成多少经营单位的利润,他本人也可以比较准确地计算出来。那么,即使是年中离职或新进员工,只要符合规定条件,也应拿到他所应得那部分奖金,企业不能说你人不在单位了,我就不考核不发放了,这种规定是不合理的。因为这种年终奖已经构成劳动者工资的组成部分,虽然数额不能准确确定,但是工资的性质决定了这已经是劳动者的一种可期待利益,而不再属于企业单方决定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简而言之,如果职工劳动合同里面明确约定每月工资外,还有一定的数额作为年终奖,或者公司是按照约定根据职工的工作业绩发放年终奖,那么即使职工在年底前离职,也可要求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公司不能依据新的规定拒绝发放职工的年终奖。
综上所述,年终奖的发放虽不具备强制性,但如若合同里明确提及有年终奖这一项,那么公司发放年终奖,就具有强制性了。但具体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发放形式,发放数量,就得按照企业“自己的标准”来落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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