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最新【全文】

来源:合同之家整理
2023-04-21 14:44:58

  2023年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最新【全文】

  2023年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最新【全文】

  (2018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4号公布 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育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教育管理、科学决策和服务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法部署并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实施的教育统计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教育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在国家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依法领导、管理和组织协调教育领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育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职责,为实施教育统计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将教育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单位的年度预算,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教育统计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对在教育统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教育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科学的教育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教育统计的科学性;应当加强教育统计信息化建设,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教育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第七条 接受教育统计调查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以及个人等教育统计调查对象,应当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资料。

  第八条 教育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应当依法严格管理,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得直接作为对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统计任务以外的目的。

  第二章 教育统计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中负有教育统计职责的机构为教育统计机构,直接负责教育统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为教育统计人员。

  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十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综合统计机构,统筹组织和协调管理全国教育统计工作,组织制定教育统计工作的规划、规章制度等,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本部门各项统计调查活动。

  第十一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综合统计机构,具体负责实施以下工作:

  (一)依法拟定教育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制定统计调查制度、计划和方案、标准并部署实施;

  (二)组织协调各有关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归口管理和公布教育统计资料,统一对外提供和发布数据,提供统计咨询,组织开展统计分析;

  (四)对教育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工作;

  (五)加强教育统计队伍建设,组织教育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其他法定职责和工作事项。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明确主管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或者统计负责人,执行本单位的综合统计职能,主要包括:

  (一)按照教育统计调查制度,制定本地区教育统计管理制度、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对本地区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报告和统计咨询意见;

  (三)组织实施和指导本地区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学习、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统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四)监督、检查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统计工作实施情况;

  (五)其他法定职责和工作事项。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及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应当在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或岗位,配备统计人员,明确统计负责人,依法实施统计调查、分析、资料管理和公布等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

  第十四条 高等学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第十五条 教育统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具备与其从事的教育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整理、报送统计资料,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第十六条 教育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按照国家规定加强统计人员资质和信用建设,提高教育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人员的稳定性。

  第十七条 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第三章 教育统计调查和分析

  第十八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照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教育统计调查项目。调查对象属于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系统的,依法报国家统计局备案;调查对象超出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系统的,依法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制定教育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征求有关地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和专家的意见,并按照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

  教育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调查制度,应当根据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适时予以调整,并按规定重新申请审批或者备案。

  第十九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综合统计机构依法按照教育统计调查项目,制定教育统计调查制度,组织编制教育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增加或者减少补充性教育统计调查内容,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教育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

  第二十一条 统计调查表必须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对未标明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教育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

  第二十二条 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搜集、整理教育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电子注册信息等资料。

  第二十四条 教育统计机构应当根据统计资料,对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教育事业发展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建议。建立教育统计数据解读、预测预警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增强教育统计分析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五条 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数据资源,综合运用多种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分析和应用能力。

  教育统计机构可委托专门机构承担教育统计任务,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资料开发,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教育统计工作进行评估。

  第四章 教育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六条 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按照教育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报送其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

  第二十七条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等教育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上报的统计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审核人、本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规划、督查工作进展、评价发展水平等,凡涉及统计数据的,应当优先使用教育统计资料,并以教育统计机构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准。

  第二十九条 教育统计资料实行分级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和教育统计信息共享机制。

  第三十条 教育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便于查询利用。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信息平台等途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公开数据生产的过程和结果,提升数据共享和公开水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教育统计资料,供社会公众查询。

  第三十一条 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建立健全教育统计保密制度,完善教育统计内控机制,做好有关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教育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

  第三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教育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人员伪造、篡改教育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五章 教育统计监管

  第三十三条 教育统计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教育统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教育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第三十四条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辖学校、其他有关机构进行统计工作检查。统计工作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统计规章制度的建设及其组织实施情况;

  (三)单位内负责统计工作的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情况;

  (四)统计经费和统计工作设备配置的保障情况;

  (五)统计资料的管理情况;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建立教育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教育统计数据进行监控和评估。

  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专家参与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机制,通过自查、抽查、互查等方式,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建立教育统计数据抽查制度,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随机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辖学校、其他有关机构报送的教育统计数据进行核查。

  第三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教育统计工作中有统计违法行为的,移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有违纪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向有关责任人员的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第三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有关机构的领导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自行修改教育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二)强令、授意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人员拒报、虚报、瞒报或者篡改教育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

  (三)对拒绝、抵制篡改教育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对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行为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三十八条 教育统计机构及相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或者行政等责任,并记入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诚信档案:

  (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二)自行修改、篡改、伪造、编造统计资料的;

  (三)不按时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或者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

  (四)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五)泄漏统计资料导致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被识别的;

  (六)违反规定导致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七)其他统计违法行为。

  第三十九条 违反统计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1986年国家教委发布的《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86〕教计字034号)同时废止。

2023年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最新【全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5016

相关资讯

起草审查
起草审查
2023-11-02
143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及方案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及方案
2023-11-02
120
企业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企业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2023-11-02
55
2023年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最新修订【全文】
2023年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最新修订【全文】
2023-08-24
27
2023年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最新【全文】
2023年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最新【全文】
2023-08-24
21

最新咨询

被出轨方,离婚时是否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男方多次出轨。女方在重病恢复期,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可否要求一次性支付娃娃的抚养费用
男子猥亵女子被女子打成轻伤女子犯法吗?
黑谷科技公司骗我10000块钱,不予退还。本人于2020年底从抖音看到黑谷共享店铺视频,由一位叫思齐的小伙给我介绍及了解,觉得思路及模式不错,就约好到总公司去考察。由于本人没有店铺,心想如果真的对企业有帮助,便认真学习把好的模式带到家乡协助一些商家转型升级。思齐让我先放10000押金,如果考察好了便做黑谷公司的超级门店,就从信用卡刷出了10000元整。于是21年3月我亲自去参加黑谷公司的密训营,也邀请了两位企业家一同考察公司及已植入共享系统的店铺,经两三天的商议,认为这种模式不适合我们当地就没合作了。于是等我回到老家再和他们联系,竟然说将思齐开除了,是因为没有和他们合作。后续我打过黑谷公司客服电话,由一位姓赖的经理联系我,说不退还押金,并且由他来负责,但至今也没有任何联系。 于是我想投诉的是: 第一,我在了解前就很清楚的说明我没有店铺。 第二,我没用任何黑谷公司的系统软件。没有提供任何服务。 第三,收款连收据都没有给我开。 因此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公平公正的处理。保护我们百姓的合法权益和血汗钱!谢谢!并且郑重要求黑谷公司给予我退款,并为之道歉。若不予解决,誓不罢休。
黑谷虚假宣传、洗脑式营销,虚假承诺,私自代我签订合同,不履行承诺,不予退款。
黑谷科技就是让你花钱买他们的软件,然后抽取佣金,坑人的,要求退款。今年5月份在厦门黑谷科技有限公司看到一个软件方式吗你在意不知后来怎么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她们这软件可以帮助实体店更好的发展在她们说辞下有点心动再加店里生意不好如果真像他们说的那样店里面就可以好了,于是我就想买开始说软件得39800考虑没那多钱不想买就说不买了后来不知道怎么整出来个标杆门店只要29800我就贷款买了,现在这都五个多月了店里生意还是那样很无语,反而贷款也多了,店里生意不好每次还得还贷款,真的我现在很难受,每天要账的人不断,我希望法律能管管这些虚假宣传的人
待岗期间工资标准2023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
待岗工资算补偿金平均数吗?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待岗工资不算补偿金平均数。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判多久?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符合条件的可...
帮信罪有案底会不会影响小孩子? 律科法律顾问
律科法律顾问 的回答
会影响子女。如果你说的小孩子是指你自己的子女,那么很简单:无论是什么案件的案底,刑事犯罪记录都会影响子女未来包括入学和求职的政审。只要是父母...
黑谷共享科技软件不具备普适性,定价虚高,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
查看更多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文档费用:¥
点击微信支付

未查询到支付记录,3s后自动查询

支付后可以自由复制这篇文章

注:有问题,请联系微信客服【jiuwenlaw66】

合同之家服务助手

长按保存图片
在微信中扫一扫打开关注